条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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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5年9月10日第四次修订)试行

在您加入『十年之约』之前,请承诺您会仔细阅读并遵守如下条文中的规定和要求。

第一条 总则

『十年之约』是由『十年之约』项目组维护的非营利性、面向个人独立博客自愿加入的博客活动。希望通过『十年之约』能锻炼您的写作能力,进而提升您的思考、观察、记录、分享等能力,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活动。『十年之约』的宗旨是:我们的博客十年不关闭或者更久, 并保持更新和活力。

第二条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, 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

(一) 加入『十年之约』的博客,需具有独立的域名,域名的注册和使用符合ICANN 的要求。不接受免费域名,如果您的博客正在使用二级域名,您必须拥有该二级域名对应主域名的所有权,不接受三级及以下级别域名。

(二) 备案要求:加入『十年之约』的博客不限制是否备案。如果您的博客已备案,需保证您的备案信息为您个人的真实信息,且域名所有人与备案信息一致,并按工信部和公安机关的要求在博客页脚标注备案号。

(三) 内容要求:

生活记录类:包括但不限于(旅行、摄影、自传、文学、历史、日常记)录等。 加入『十年之约』的生活记录类博客,原则上需已建立十二个月及以上,累计发布文章不少于15篇,其中原创文章占比不低于75%。不得发布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。

学习记录类:鉴于实现步骤的大体相似,因此坚决杜绝雷同,建议记录实现过程中各种意外的debug,文中可以轻易搜索到的实现步骤尽量引用原始博文,但严禁大篇幅搬运,少数被删库的稀缺资源不在此条约束范围之内。 加入『十年之约』的学习记录类博客,原则上需已建立十二个月及以上,累计发布文章不少于30篇,其中原创文章占比不低于70%。不得发布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。

(四) 优秀文章展示:凡加入『十年之约』的用户,可在加入满十二个月及以上时向项目组申请把站点加入『十年之约』「RSS」订阅地址:(https://www.foreverblog.cn/feeds.html)。出现滥用行为会导致您的站点「RSS」被移除,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频繁出现无意义水文、违规文章等。

(五) 博客内容版权:加入『十年之约』的博客,博主必须对其发布的全部原创内容拥有完整、独立的版权。凡转载或引用他人作品,博主务必确保按照原作者的版权要求或留下出处。博客所使用的程序、主题、框架等,需在页脚或站内显著位置进行明确的版权声明。若博客因版权问题引发纠纷,我们将依据相关约定,对该博客按照违约进行处理。

(六)不允许加入『十年之约』的博客:

(1)宣扬或⿎吹暴⼒、⾊情、犯罪、赌博、恐怖主义、邪教、纳粹、战争、种族歧视等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引导对立、⼈道主义的博客;

(2)通过捏造事实、断章取义、片面报道或引用无公信力材料等手段,蓄意误导公众对特定国家/地区、组织或个人的认知的博客;

(3)侵犯他⼈知识产权、版权的博客;

(4)发布或泄露他人隐私信息的博客。

第三条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方法

(一) 在『十年之约』官方网站按要求如实提交您的资料,项目组 将按第二条审核您的申请,并通过邮箱发送申请结果。

(二)加入规则和最终评估结果仅代表本站第二条的加入标准,不构成对任何博客站点品质的客观评价。

第四条 审核人员要求

(一) 在『十年之约』官方网站按要求如实提交您的资料,项目组会在15个工作日内按第二条审核您的申请,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,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,并通过邮箱发送申请结果。 (二) 当用户信息发生变更或修改时,审核人员会在10-30个工作日进行处理,信息修改请移步个人专属页面留言或自助修改。 (三)本公约规定的加入规则及审核结果,仅作为判断博客是否符合‘十年之约’加入资格的依据,不构成对博客内容质量、技术水平、运营能力等方面的客观评价。 (四)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,不得擅自将本公约未明确列为强制要求的条件作为核心审核标准,不得将非优先等级的条件提升为优先审核条件,如发现有上述情况将被逐出审核人员队伍,永不录用,情节严重的将对其个人博客标记违约处理。

第五条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您享受的权利

(一) 您可邀请他人加入『十年之约』,但被邀请的博客需满足第二条的要求。

(二)在必要的情况下,您可自由退出『十年之约』,但退出前需向项目组提交申请说明退出理由。

第六条 违规判断及处理

(一) 博客停止更新长达12个月及以上的,项目组会以邮件形式联系博主确认是否还在维护,若已确认不再维护或项目组邮件发出的一个月内没有回复,则记录违约;

(二) 博客连续三个月内发布‘水文’或无实质内容的文章累计超过10篇(“水文 / 无营养内容” 指无实质信息、凑字数、重复内容等,如仅一句话记录、纯图片无说明等),项目组会以邮件形式进行提示,如未做出修改的标记违约;

(三) 博客若出现数据丢失(删库)、服务器故障等导致长时间无法打开长达15个自然日,未向项目组申报或记录违约长达30天的,按原公约进行申请;

(四) 博客类型发生变更(包括但不限于纯搬运、采集、广告、下载、影视、博彩、信贷、金融等具有商业性质或违法性质内容),或不再符合个人独立博客类型的,记录违约;

(五)标记违约后的30天内,若博客整改至符合十年公约要求,可发送邮件至项目组邮箱申请恢复,项目组将于收到申请后评议是否予以恢复,并将结果通过邮件反馈。标记违约后仅受理一次恢复申请,且标记违约超过30天的博客将不再接受恢复申请,需重新申请加入。

第七条 隐私条款

(一) 加入『十年之约』后,您提供的邮箱需要支持 Gravatar 头像,该头像将用于在“十年之约”官方网站上公开展示。

(二) 加入『十年之约』后,同意『十年之约』官方网站抓取您博客的 RSS 并在官网公开展示。该功能用于展示各位博友的最近更新,便于其他成员访问。若您不希望『十年之约』展示您的最近更新,可向项目组说明。

(三) 加入『十年之约』后,同意『十年之约』官方网站记录您的昵称、电子邮箱、博客描述、博客关键词等信息,项目组承诺对您提供的电子邮箱、个人联系方式等隐私信息严格保密,除法律法规要求或获得您明确授权外,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。

(四)加入『十年之约』后,提前关闭或因个人原因主动退出十年之约,同意『十年之约』项目组记录您博客关闭或退出的时间及简要理由(不包含隐私信息),并在官网公示。

(五)加入『十年之约』后,项目组会采取行业通用加密标准存储用户数据,如发生数据泄露等情况会第一时间通知受影响用户。

第八条 “十年之约”项目组倡导之博友精神

(一) 守法。『十年之约』成员的博客建立、维护均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。如果博客在境内主机建立,则经过合法的 ICP 备案且信息真实有效。如果博客在境外主机建立,则符合主机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。博客所使用的域名和主机会及时续费。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版权,未经原作者授权,不转发、转卖、转赠、公开分享他人的知识产物(包括但不限于付费的模板、插件、文章、图片、源码等)。

(二) 平等。无论『十年之约』的成员来自哪里、是男性还是女性、年龄大小、工作类型、使用的是什么域名和主机、主机在境外还是境内、主机和域名的价格高低、文笔好坏、更新频率快或慢等,均人人平等。

(三)互访。我们鼓励『十年之约』的成员间进行博客互访,构建有效的交流生态。

(四) 互助:成员遇博客故障、域名解析问题、主机异常或垃圾评论攻击等情况时,其他成员可在能力范围内提供无偿帮助;若涉及定制化技术支持等特殊需求,可协商付费协助。需特别说明:提问前成员应先通过官方帮助页、搜索引擎自主查找资料并尝试解决,对未主动尝试即直接提问的,其他成员有权拒绝帮助,倡导 “先思考、后求助” 的互助原则。

(五) 互敬。『十年之约』的成员会尊重其他成员的工作性质、个人习惯、宗教信仰等。

(六) 活力。『十年之约』的成员,拥有写博的热情,保持博客的活力。

(七)真诚。『十年之约』的成员,真诚对待其他成员,在博客留言时,不说谎话、假话 、套话,不留虚假信息欺骗他人( 如 将 邮 箱 写 成 qq@qq.comadmin@qq.com),不留无意义的和垃圾评论(如仅仅写“学习了”或提交无关评论)。如对其博文观点有异议,可以在遵守所有博友精神的基础上展开辩论,但不得进行人身攻击、诽谤造谣等违法行为。

第九条 补充说明

(一)开启广告拦截插件后,博客页面出现显示异常(如布局错乱、内容缺失)或直接限制访问、禁止阅读的,不符合加入要求。

(二)文章仅展示标题或部分内容,需关注公众号或跳转第三方才能阅读全文的,不符合加入要求。

(三)页面设计严重影响阅读体验(如排版混乱、色彩搭配冲突导致视觉不适、弹窗频繁干扰浏览等)不符合加入要求。

(四)过度收集访客隐私信息的,或将访客提交的隐私信息泄漏给任何第三⽅的,不符合加入要求。

第十条 免责声明

(一)本站为公益项目,仅提供网址展示和收录,不对所链接网站的合法性、时效性、安全性等负责,其任何内容亦与本站无关,请自行分辨并确认风险再做访问。特此提醒:访问陌生网站注意保护个人隐私,谨防上当受骗。

(二)『十年之约』项目组有制定、修改与解释本公约的权利,本公约内容如有变更,将在官网通知,如有异议,请联系项目组。

(三)项目组基于活动需求抓取的博客「RSS」内容、展示的成员博客更新信息等数据,均为成员已同意公开的内容,仅用于活动内成员间的信息互通;项目组不对该部分公开数据的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时效性做担保,若因数据抓取技术误差、成员自行修改博客内容或关闭公开权限导致的数据展示异常,项目组不承担责任;任何成员不得将活动内公开的大数据信息用于商业推广、恶意爬取、骚扰他人等违规用途,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担。

(四)加入活动的博客均为个人独立运营,其内容观点、运营决策、技术维护等均由博主独立负责,与 『十年之约』 项目组无关;项目组仅依据本公约审核博客加入资格,不参与博客内容创作、技术架构搭建及日常维护,若因博客自身出现技术漏洞、内容侵权、违规运营等引发的法律纠纷、用户投诉或财产损失,均由博主承担,项目组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责任。

(五)本公约未尽事宜,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执行。

本“公约”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起试行。


您已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条款,点我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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