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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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0年8月16日第三次修订)试行
在您加入“十年之约”之前,请承诺您会仔细阅读并遵守如下条文中的规定和要求。
第一条 总则
“十年之约”是由“十年之约”项目组维护的非营利性、自愿加入的博客活动。加入“十 年之约”可锻炼您的写作能力,进而提升您的思考、观察、记录、分享等能力,是 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活动。“十年之约”的宗旨是:我们的博客十年不关闭或者更久, 并保持更新和活力。
第二条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, 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
(一)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博客,需具有独立的域名,域名的注册和使用符合ICANN 的要求。谢绝免费域名(如 tk、ml、ga 等),谢绝二级域名(如 co.cc,但com.cn 类型的除外)。如果您的博客正在使用二级域名,您必须拥有该二级域名对应主域名的所有权。
(二) 备案要求: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博客不限制是否备案。如果您的博客已备案,需保证您的备案信息为您个人的真实信息,且域名所有人与备案信息一致,并按工信部和公安机关的要求在博客页脚标注备案号。
(三) 内容要求:
生活记录类: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生活记录类博客,原则上需已建立 一年及以上,并已有15篇及以上的文章,其中原创文章占 75%以上。博客不得含有违反中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。
学习记录类: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学习记录类博客,原则上需已建立 一年及以上,并已有30篇及以上的文章,其中原创文章占 60%以上。博客不得含有违反中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。
(四) 优秀文章展示:凡加入十年之约的用户,可在加入满一年及以上向项目组申请站点加入十年之约RSS订阅地址:(http://rss.foreverblog.cn/)。
(五) 博客内容版权: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博客,博主需对其博客内容拥有全部版权。对于转载、引用的博文或片段,符合原作者的版权要求。其博客使用的程序、主题、框架等,在博客页脚或站内相关页面有明确的版权声明。对产生版权纠纷的博客,我们会将其进行违约处理。
(六) 不允许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博客:(1)非博客类型的网站;(2)宣扬暴力、血腥、战争、歧视等;(3)涉及黑产、灰产,传播淫秽色情,以及存在为涉及此类内容的网站打广告的情形;(4)纯采集、纯转载类、纯搬运类;(5)造谣、传播谣言;(6)含有诽谤他人、无端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侵犯他人权利的内容;(7)含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定的内容。
第三条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方法
(一) 在“十年之约”官方网站按要求如实提交您的资料,项目组 将按第二条审核您的申请,并通过邮箱发送申请结果。
第四条 审核人员要求
(一) 当用户提交后,审核人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内容进行审核,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,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。
(二) 当用户信息发生变更或修改时,审核人员会在10-30个工作日进行处理,信息修改请移步个人专属页面留言。
(三) 审核人员在审核时,如果肆意将公约内不强制要求的条件视为重要条件,或将不具有优先级的条件作为优先条件,或将不符合公约要求的博客以包括但不限于“已备案”、“使用.cn域名”等条件将其审核通过的,或故意引导博主注册特定域名后缀、在特定注册商注册、在特定地区注册等情况,将被逐出审核人员队伍,永不录用,情节严重的将对其个人博客标记违约处理。
第五条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您享受的权利
(一) 您可邀请他人加入“十年之约”,但被邀请的博客需满足第二条的要求。
(二) 在必要的情况下,您可自由退出“十年之约”,但退出前需向项目组提交申请说明退出理由
第六条 违规判断及处理
(一) 博客停止更新长达6个月及以上的,项目组会以邮件形式联系博主确认是否还在维护,若已确认不再维护或项目组邮件发出的一个月内没有回复,则记录违约;
(二) 博客在三个月内连续水文或发布无营养内容超过10篇,项目组会以邮件形式进行提示,如未做出修改的标记违约;
(三) 博客若出现删库或长时间无法打开长达7个自然日,未向项目组申报或记录违约长达30天的,按原公约进行申请;
(四) 博客类型发生变更(包括但不限于纯搬运、采集、广告、下载、影视、博彩、信贷、金融等具有商业性质或违法性质内容),或不再符合个人独立博客类型的,记录违约;
(五) 标记违约后的30天内,若博客整改至符合十年公约要求,可发送邮件至项目组邮箱申请恢复,项目组将于收到申请后评议是否予以恢复,并将结果通过邮件反馈。标记违约后仅受理一次恢复申请,且标记违约超过30天的博客将不再接受恢复申请。
第七条 隐私条款
(一)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您提供的邮箱需要支持 Gravatar 头像,该头像将用于在“十年之约”官方网站上公开展示。
(二)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同意“十年之约”官方网站抓取您博客的 RSS 并在官网公开展示。该功能用于展示各位博友的最近更新,便于其他成员访问。若您不希望“十年之约”展示您的最近更新,可向项目组说明。
(三)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同意“十年之约”官方网站记录您的昵称、电子邮箱、博客描述、博客关键词等信息,项目组承诺会对您的电子邮箱等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,如有其他信息需要保密,可向项目组说明。
(四)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如您的博客提前关闭,同意“十年之约”项目组记录您博客的关闭时间,并在官网公示。
第八条 “十年之约”项目组倡导之博友精神
(一) 守法。“十年之约”成员的博客建立、维护均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。如果博客在境内主机建立,则经过合法的 ICP 备案且信息真实有效。如果博客在境外主机建立,则符合主机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。博客所使用的域名和主机会及时续费。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版权,未经原作者授权,不转发、转卖、转赠、公开分享他人的知识产物(包括但不限于付费的模板、插件、文章、图片、源码等)。
(二) 平等。无论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来自哪里、是男性还是女性、年龄大小、工作类型、使用的是什么域名和主机、主机在境外还是境内、主机和域名的价格高低、文笔好坏、更新频率快或慢等,均人人平等。
(三) 互访。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间,会经常对博客进行互访,常来常往。
(四) 互助。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如发生博客故障、域名解析失败、主机问题、被垃圾评论攻击等,其他成员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予以一定的帮助,如有特殊要求,可付费帮助。但提问者必须独立思考,事先利用官方网站帮助页面、搜索引擎等查找资料并尝试解决问题。如遇到不自行查找资料,直接提问的成员,其他成员有权拒绝提供帮助。
(五) 互敬。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会尊重其他成员的工作性质、个人习惯、宗教信仰等。
(六) 活力。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,拥有写博的热情,保持博客的活力。
(七) 真诚。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,真诚对待其他成员,在博客留言时,不说谎话、假话 、套话,不 留 虚 假 信 息 欺 骗 他 人 ( 如 将 邮 箱 写 成 qq@qq.com 或admin@qq.com),不留无意义的和垃圾评论(如仅仅写“学习了”或提交无关评论)。如对其博文观点有异议,可以在遵守所有博友精神的基础上展开辩论,但不得进行人身攻击、诽谤造谣等违法行为。
十年之约项目组有制定、修改与解释本公约的权利,本公约内容如有变更,将在官网通知,如有异议,请联系项目组。
本“公约”自 2020 年 8 月 16 日起试行。
共有 532 条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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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NWMW
2024-05-11 00:41:00
提交申请后是不是要评论,已经提交
无虑
2024-04-25 21:03:56
测试一下能否显示头像。博客主要用来记录生活随想。
黑白的博客
2024-04-25 16:45:34
申请加入,虽然现在502了但是不久的将来会打算修复·····
管理员 十年之约项目组
2024-08-25 23:06:02
LiuShen
2024-04-25 13:35:38
请问什么时候通过呀?已经申请了一个月了
浮沉流年
2024-04-14 10:08:05
已经超过10个工作日了,十年真的不和我约嘛
evan
2024-04-08 23:55:31
新申请的网站就进不了嘛~~买域名都十年了,只是之前没有留下博客,哎。
管理员 十年之约项目组
2024-08-25 23:03:32
风吹流年
2024-03-31 18:25:21
申请加入十年之约
管理员 十年之约项目组
2024-08-25 23:01:18
浮沉流年
2024-03-31 18:24:10
申请加入十年之约
管理员 十年之约项目组
2024-08-25 23:00:57
LiuShen
2024-03-23 08:57:31
申请加入十年之约的大家庭,让大家一起见证我的成长!
梦魇梦狸
2024-03-21 23:00:34
头像显示的默认头像,如何自定义呢
管理员 vian
2024-03-29 14:55:43
刘郎阁
2024-04-06 14:36:30